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社会保障预算
社会保障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1)指导思想和原则 原则: ①依法建立,规范统一; ②统筹编制,明确责任; ③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作他用; ④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⑤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2)编制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3)编制方法 (4)编报和审批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待条件成熟时,由国务院适时向全国人大报告。 (5)执行和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应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6)决算(同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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