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的管理
摘要: 1.废止的条件 (1)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 (2)延期次数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3)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 (1)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
1.废止的条件 (1)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 (2)延期次数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3)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 (1)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 3.重新办理开发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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