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
摘要: 1.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 (1)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4) ...
1.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 (1)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其它法律责任 (1)情况 1)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3)并处10万元~30万元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5)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6)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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