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摘要: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 ...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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