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的界定和类型
摘要: 作为介于城市与农村居民点之间过渡型居民点的一种,小城镇专指行政建制镇或乡的镇区部分。小城镇的基本主体是建制镇(含县城镇),但其涵盖范围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事权需要允许适当延伸。因此,可明确小城镇包 ...
作为介于城市与农村居民点之间过渡型居民点的一种,小城镇专指行政“建制镇”或“乡”的“镇区”部分。小城镇的基本主体是建制镇(含县城镇),但其涵盖范围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事权需要允许适当延伸。因此,可明确小城镇包含了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含规划期将发展为建制镇的集镇)。按规划等级层次划分,小城镇可分为县城镇、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其中,中心镇一般系指在县(市)域内位置相对居中,与周边村镇有密切联系,有较大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小城镇,是县(市)域内一定区域范围的农村经济文化中心。小城镇的类型按照空间位置形态划分,可分为位于城市周边地区的小城镇、经济发达的小城镇、具有带状发展趋势地区的小城镇、远离城市独立发展的小城镇等。 责任编辑:soso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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