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着力城市容貌与人居环境专项治理
摘要: 日前,《山西省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从2011年起,要利用5年时间,通过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促进城市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实现“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
日前,《山西省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从2011年起,要利用5年时间,通过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促进城市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实现“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市容市貌焕然一新,道路秩序明显改善,群众如厕免费方便,绿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实现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其中,针对城市中心区绿量少、绿地布局不均衡、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水平低、建设管理不规范、园林工程精品少等问题,省住建厅有关人士表示,要通过提升建管水平,实现增绿提质来解决。一是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二是加快建设以绿量为基础,以精品为支撑,以历史为文脉,以自然为依托,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园林城市。“十二五”末,长治、晋城、太原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朔州、阳泉、大同、晋中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临汾、吕梁、运城、忻州要建成省级园林城市。三是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在人群稠密区规划建设一批小游园等公共绿地。大力开展立体绿化,推进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切实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四是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全面提升改造旧有城市绿地,切实提升城市绿地品质。2011年之后竣工的城市公园必须达到全省星级公园标准。五是提升城市绿地管养水平,大力开展城市星级公园、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的创建工作,到2012年底,设区城市的综合性公园均要达到全省星级公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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