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五项举措创建广西园林城市
平果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果县要在2011年建成“广西园林城市”,2013年建成“国家园林县城”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五项举措组织实施,确保实现2011年建成“广西园林城市”目标。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责任。该县把创建“广西园林城市”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思想、行动、措施落实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落实到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中去。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创园”工作,相关单位成立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该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制作版报、印发简报、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做到“创园”工作“电台有音、电视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信息、机关有版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把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推动“创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广辟渠道,加大投入。该县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对有收益的园林建设项目,开辟和利用融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形式多方筹资建设。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工商企业、苗木生产大户发展城市苗木基地建设,结合城市生态林带建设和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建设大型苗木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绿化活动,创新社会绿化实现方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推动各种纪念性公益林的建设,形成全市爱护绿化、参与绿化、保护绿化的“创园”氛围。 四是强化管理,提高水平。该县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切实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按照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的要求,充实、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城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养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按广西园林养护标准养护,创建园林式小区。提高道路绿化景观,加强现有道路路树的养护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加强城区花带、花池修剪造型、松土除草及水肥的管理工作,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同时按不同的路段实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风景园林学会等有关学术、科研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城市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引进新技术,提高选种育苗、栽培管护和园林造园造景的科技含量。大力维护城市绿化的科学成果,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搞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促进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是严格执法,依法“创园”。该县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百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把好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关,加大城市绿化补偿费的收取力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察,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禁止擅自改变绿化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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