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09【3】号)

2009-8-28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497| 评论: 0

摘要: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纲要办(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 为总结推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颁布 ...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纲要办(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

为总结推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三年来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在基层的落实,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地方(包括省、地、县以及县以下)党委、政府在以下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均可参加评选:

1.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所提出的“四个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的案例。

2.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所提出“四项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案例。

3.从系统或区域整体上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如组织领导、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监测评估等)的案例。

4.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开展工作的案例。

二、评选条件

充分体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联合、大协作,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实施效果显著,有示范推广价值,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具有学习借鉴作用。

在此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案例即可参选。

1.在工作内容上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通过各种方式面向公众开展主题宣传。

2.在工作机制和方法上有创新,着眼于建立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3.有助于将《全民科学素质纲要》落实到基层或由基层实施的案例。

4.推动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广泛参与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自评和推荐。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成员单位和各省纲要办公室按评选范围,在本系统和本省(区、市)组织征集优秀案例,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推荐优秀案例。原则上,成员单位可推荐1-2个,各省(区、市)可推荐3-5个。

2.专家评审。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成员单位和各省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评出若干优秀案例。

对评出的优秀案例,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通过一定的方式给予鼓励。

四、宣传推广

获奖的优秀案例将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工作研讨和培训,并将通过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工作简报及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请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纲要办公室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可登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下载,自行复制)发送至kxsz@cast.org.cn。

联 系 人:刘 渤 吴 爽

电 话:010-68589449 68788596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络处

邮 编:100863

电子邮箱:kxsz@cast.org.cn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http://www.kxsz.org.cn

附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案例申报表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中国科协办公厅代章)

二○○九年八月四日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优秀案例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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