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摘要: 12月7日,《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浙政办发〔2011〕139号)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对“十二五”时期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 ...
12月7日,《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浙政办发〔2011〕139号)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对“十二五”时期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指明了方向。 方案分背景意义、方针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四个部分,总结回顾了我省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15年,我省公民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要达到8%。 方案确定了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工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等十二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等。 方案对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定期组织分析《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培训交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与做法,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组织成员单位举办或联合举办全省性重点活动。省科协要切实承担起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方案的出台,是我省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重要体现,对“十二五”时期全省科学素质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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