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 大力提升农民工素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摘要: 近期、全国总工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发挥工会优势,整 ...
| 近期、全国总工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发挥工会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1000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其中拟实现就业援助的人数达到500万人以上,提供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的人数达到500万人以上;同时,通过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新发展农民工会员500万人以上。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今年要在全国确立100个由全总命名的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实训)基地,同时由工会投入资金在劳务输出大省确立10个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培养一批中高级技术工人。
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帮扶中心达3096个,每个帮扶中心都要在农民工中组建就业信息服务员队伍,及时发送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今年上半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帮扶中心和有条件的县级帮扶中心要实现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共享,为农民工提供免费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大力加强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用工信息的沟通,并为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一条龙服务。
三是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和帮扶救助。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困难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对于因失业和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将他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并提供应急生活救助。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子女解决学籍接续问题。对于因失去工作无力承担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农民工,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继续办好职工书屋,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是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完善机制建设保障农民工就业援助的资金投入。努力争取全国“百日百万”农民工培训行动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本地政府继续增加对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投入,将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所需资金纳入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和财政预算。
2009年5月26日,全国总工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印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命名“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和确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任务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黑龙江省总工会培训中心等12个工会培训机构为“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北京市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13个培训机构为“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全国总工会从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中拨付每个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200万元补助资金,各省级总工会要对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通知》同时下达各地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任务指标:全国共培训农民工507.52万人,其中技能培训129.54万人,创业培训31.28万人,基础培训346.7万人;为176.07万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对507.956万农民工开展帮扶维权;总计为1191.546万人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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