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新政

2008-12-11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349| 评论: 0

摘要: 近日,为切实加强江苏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科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 ...

近日,为切实加强江苏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科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重要举措,是建设创新型省份、培养“创新创业创优”新一代江苏人的基础性工作。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全面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对此,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冯少东向记者介绍说,意见有七大亮点可圈可点。


  亮点一:科学教育工作目标更加清晰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所有中小学新科学课程全部落实,力争使城市和农村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有效整合各类科技教育资源,所有中小学都有科技教育活动基地或场所,建成一批青少年科技活动品牌项目、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科学实践活动示范基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和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要明显提高,科学创新意识普遍增强,培养一批具有较好创新素质和潜质的优秀中小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参与学校科学教育的工作机制健全,形成有利于中小学开展科学教育的社会环境和氛围,继续保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亮点二: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江苏省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中设计安排科学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各地各校每年组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节”和以科普为主要内容的班团队活动,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开设“科学家讲座”,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少年科学院”。
  中小学普遍建立科技社团或科技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具有广泛参与性、较高普及性的科技竞赛活动,开展示范性和创新性的科技竞赛,发现培养具有较好创新素质和潜能的科技创新人才苗子。
  江苏省每年举办“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五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中小学生科技竞赛”和“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打造省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的科技活动品牌。


  亮点三:全面提升科学教育师资能力


  配齐配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满足全面实施新科学课程的需要。强化科学课教师的培训,全面提升科学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十一五”期间,江苏每个市和县(市、区)都要建成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配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设备设施(如机器人工作室、科普活动室、计算机室等)。健全省、市、县(市)的中小学生科学教育示范基地命名制度,每两年命名一批省级中小学生科学教育示范基地。


  亮点四:重视外来务工子女科学教育


  普遍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走向社会的中学毕业生都能掌握一门致富技术。加强农村中小学和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合格实验室建设。中小学图书馆藏书必须配备15%以上的科技类书籍。在各级科技馆建立面向青少年学生的机器人、科技模型、未来工程师科学工作室和计算机活动室等。


  亮点五:创建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站


  创建江苏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站,开发科学教育资源库,充分利用“校校通”网络平台对中小学生实施科学教育。充分利用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各级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场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其他校外科普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支持和配合当地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亮点六:设立科学教育专项奖励经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科技管理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项,增加科学教育投入。学校在公用经费中专门安排出科学教育经费。
  “十一五”期间,江苏将在体育彩票公益金返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各地青少年学生科技类场馆建设的补助和对各地各校开展科学教育工作的奖励。还将设立专项经费,对评选表彰的“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亮点七:高考优先录取创新大赛获奖生


  对科学教育先进地区、学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科学教育的情况作为评价地区和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和谐校园创建和星级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级科协将青少年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和科普设施建设等情况列入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的考核内容。
  从2008年起,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一批“江苏省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一批“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对在县级以上科技创作和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如实记载并可获“学习能力”、“A”等级;对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和高中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高中学生在高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江苏各市将比照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出台科技特长生的招生办法。
江苏科技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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