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意见

2011-1-27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371| 评论: 0

摘要:   近日,四川省科协、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意见》(川科协文【2010】42号)。此《意见》旨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

  近日,四川省科协、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意见》(川科协文【2010】42号)。此《意见》旨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科普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社区科普益民行动”将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以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健康生活、创业就业等实际需求为重点,全力推进和深化社区科普工作,为提高社区公众的科学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明确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60%以上的街道建有科协,5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普小组,社区科普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5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并配有较为先进和完善的科普设施设备,社区科普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提高;科普志愿者队伍有新的发展,科普志愿者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做到常态化,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水平明显提高,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增强。

  《意见》指出,通过开展“一创三建”活动,搭建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即: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画廊、科普活动阵地,推动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

  《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开展。充分发挥科普组织网络作用,整合资源,结合社区实际,经常性地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大力开展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结合区域内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经常性宣传活动,开展社区科普宣传电视栏目、报纸专刊、科普网站等科普信息资源共享活动;要深化社区科普培训工作。开以社区下岗职工、残疾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待业青年、涉农社区人群等为重点,举办创业就业培训;要开展社区科普展教活动。整合市(州)、县(市、区)科研院所和科普教育基地丰富的科普资源,积极组织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常识探秘、居民感兴趣的高新技术原理解密等内容的社区科普展教活动;要探索创新科普活动方式。各市(州)、县(市、区)科协和文明办要结合当地文化特点、风俗风貌、居民素质等方面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要整合当地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资源,与旅游、教育等相关单位联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普旅游线路,开展科普旅游活动。

  《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四川省科协和省文明办负责“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社区科普益民行动”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市(州)级科协和文明办负责本地区“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指导工作,县(市、区)级科协和文明办负责本县(市、区)“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的实施工作。要加大对社区科普工作的扶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展社区科普工作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社会化的科普投入。四川省科协将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社区科普工作。市(州)、县(市、区)两级科协也应有专项费用支持社区科普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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