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协搭建平台共享社会科普资源

2009-12-14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200| 评论: 0

摘要: 近日,新疆科协和全区38家单位签署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这38家单位将向新疆科协提供大量专业的科普资源。同时,新疆科协也将依托已形成的科普传播渠道和优势,及时准确地将各个行业、领域的科普知 ...
近日,新疆科协和全区38家单位签署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这38家单位将向新疆科协提供大量专业的科普资源。同时,新疆科协也将依托已形成的科普传播渠道和优势,及时准确地将各个行业、领域的科普知识传播给大众。这让原本分散在各个行业、领域的科技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地转化成了科普资源,不仅扩大了科普服务的范围,提高了科普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新疆科普资源大联合、大协作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有效途径。对科普资源进行开发、集散、服务,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已成为科协新时期的历史使命。近年来,中国科协提出要进一步集聚和整合科普资源,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明确了“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

  一直以来,新疆自治区科协党组高度重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作为重要抓手,把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作为科技人才培育的基础,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大联合、大协作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联合作战,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建立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的保障机制,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努力把科协建成科普资源的开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让广大群众共享科普资源和科普服务,推进科普工作社会化、群众化等方面进行了很多尝试。但目前新疆科普工作还存一定的不足,一是总体力度不大,在重视和支持力度方面与发达省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科普产品还存在与广大农牧民需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现象;三是科普资源过于分散,发挥效力不大。此次新疆科协和全区38家单位签署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一方面要以此为契机,共同搭建互惠双赢的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真正做到科普资源大联合、大协作;另一方面要切实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向纵向延伸、向横向联合,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全疆科普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每年,都会有许多政府或社会部门举行各种各样的宣传周活动,目的就是集中地进行各种科普知识的传播。在活动中,一些科普知识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传播。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许多科普资料被无目的地发放,拿到资料的人不知其所用;各种宣传的高音喇叭成为街头噪音的组成部分,路人充耳不闻;甚至有些科普印刷材料很快就被当成废纸卖到了废品回收站,造成各类社会资源、科普资源“赠非其人,致物不得其用”的尴尬局面。

  更重要的是,宣传周活动过后,不少受众还是对这些知识非常陌生。比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每年都在做,但许多农民仍然不清楚如何检测蔬菜等农作物上的农药残留。在城市里也很少有人注意到各大超市的蔬菜销售区早已经配备了检测设备。消防宣传也是年年做,且人人都知道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可是有多少人会正确操作灭火器?

  这种“自成体系、单打独斗”的科普传播方式是值得反思的。所宣传的科普知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适用性,但常常因为宣传形式的单一,宣传内容缺少吸引力而显得枯燥乏味,被原本需要这些科普知识的人们所忽视,不仅没有让各个行业、领域的科技资源、社会资源得到有效传播,还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

  在科普“无孔不入”的今天,科普的意义不再局限于激发青少年对科学、工程和技术的兴趣,或者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少年追求科学、工程和技术职业。它更重要的作用是提高公众了解科学、工程和技术知识的水平,使公众能就科技领域产生的一些公共问题进行更有效的辨别。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科协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必须要建立一个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有效联系各个行业、领域的业界精英,将自身的科技资源、社会资源转化成科普资源,形成科普宣传的新界面。比如,农业、畜牧、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社会资源、科技资源,可以搭乘“科普大篷车”送达广大农牧区,由基层的科普工作者按农牧民的需求发放、传授;消防、交通、疾病预防等等知识也可以通过科协现有的科普网络和科普基地传递到需要这些资源的人群中去,真正做到让科普资源物尽其用,而不是无目的地宣传和发放资料,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近年来,新疆科协在积极调动社会各界支持科普事业,形成投入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科普格局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总体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种加强不是科协一家力所能及的,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支持。通过签署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就能有效地争取到各个行业、领域的支持,切实将社会资源、科技资源有效地转化为科普资源,不仅加大了科普的力量,同时也让各个行业、领域的社会资源、科技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减少了浪费。

  据悉,与新疆科协签署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的这38家单位分别是: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发行处、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服务中心、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自治区图书馆、新疆科技报社、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与城市科普处、自治区科技情报研究所、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预防医学会、自治区农业厅科教处、自治区畜牧厅科教处、自治区林业厅科学技术处、自治区水利厅科技管理处、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自治区畜牧科学院草业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综合办公室、自治区天文学会、新疆林科院推广处、新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部、自治区节能减排科学研究会、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自治区科技情报学会、自治区青年网络影视中心、新疆中亚科技信息生产力促进中心、自治区民政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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