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将科普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
摘要: 2月3日,南京市政府十二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 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在讲话中强调,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充分依靠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弘扬科学精神。蒋宏 ...
2月3日,南京市政府十二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 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在讲话中强调,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充分依靠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弘扬科学精神。蒋宏坤要求,要进一步创新科普的形式和手段,发挥新闻传媒作用,特别是高科技网络作用,使得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和传播起到事半功倍之效;要精心管理维护好已建成开放的科普场馆,发挥市场之手作用,将科普场馆运行好维护好;要进一步强化科普资源设施建设,配置的科普宣传车要体现高科技手段,要在全市再建4至5座高质量的科普大屏。 蒋宏坤指出,实施科普条例(草案)有利于全市形成科普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南京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小浒参加了会议,并就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和特点作了说明。 按程序,审议通过的科普条例(草案)将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务会审议。目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科普条例(草案)列入2009年地方立法计划。 江苏科技报供稿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