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七措并举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山东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12月印发了《聊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2007-2020年)》,明确七条措施推动农民科学素质提高。 (一)加强“三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和小额贷款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培养一批科技能人,依靠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户。在全市重点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精量半精量播种、设施栽培、秸杆还田(养畜)、农产品储藏保鲜、奶牛及生猪人工授精、水产养殖等增产增收技术。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农业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等。 (二)建立和完善技能培训体系。提出短抓农民工技能培训,长抓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实施“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积极支持民营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培养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上档次上水平,力争每年培训2.4万人以上。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三)加强农村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在实现村村通电话、广播电视、宽带网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有线电视入户率和宽带网络覆盖率,加速农村信息化进程。利用电话网、电视网和电脑网三种信息载体的优势,建设公共数据库平台,整合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开展多样、交互、个性化的农业信息服务。 (四)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提出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教育和培训网络,开展通俗易懂、适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加强“怎样当好农民”的培训,让农民掌握更多的种、养、加工实用技术,提高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重点抓好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及农民企业家的培训,培养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另一方面加强“怎样不当农民”的培训,扩大阳光工程、蓝领工程等实施规模,使农民掌握务工经商的一技之长,提高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到2010年,力争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覆盖面达90%以上。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会合作等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增加农民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六)统筹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出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推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优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把对县以下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资,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实现投入增量的逐年提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拓展和延伸,支持城乡流通、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机构到农村建网布点,增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服务能力。 (七)建立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长效机制。提出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农业科技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和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设立农业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科技问题。逐步扩大良种工程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规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再创新。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农业科技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和奖励农业科技人员;二是优化农业科技发展政策环境。加强金融、税收、保险等对农业科技的支持,为农业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农业科研单位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依法减免所得税和营业税。鼓励农业科技机构转制创业,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科技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农业企业。对企业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的资金和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创新农业科技发展机制。进一步整合全市农业科技资源,建立农业科技信息、科研资源及科技人才共建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农业企业共同参与,集研发、孵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联合体,加速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设立科技特派员工程专项资金,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新型科技示范服务网络,加快形成“政府强力推进,市场机制引导,优化配置资源,提升服务能力”的长效机制。鼓励农业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和鼓励国内外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合作建立实验室、中试基地。 (聊城市科协供稿)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