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出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省、镇江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省、镇江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工程建设,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条件,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扬中新崛起奠定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进一步强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以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的科技素养。以“金钥匙”科技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竞赛和少年电子技师竞赛、七巧板竞赛等活动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及动手动脑能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增强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 2、以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着重抓好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完善科技辅导员考评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特色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积极筹建一批适合广大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市形成一个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育为主,科普场馆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科普教育机制。 3、以评先创优为激励手段,着力优化全市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的整体环境。进一步完善“市科技教育先进学校”的考评体系,把科技教育先进学校的评比工作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发挥评比活动的激励作用。通过开展“科技小状元评比”等一系列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青少年科技素养的全面提高。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妇联、科技局、劳保局、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社科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全员培训,使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牵头,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到2010年累计培训5万人次。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为依托,开办科普兴农网络大学,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村党员干部的实际,与高校联合开设大专、本科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学历层次。由市农林局、科协牵头,定期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现场会,对全市种养户进行现场培训。由工商局、供销总社牵头,组织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到2010年累计培训农民经纪人1000人次。由市劳保局、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到2010年实现100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由市农林局、科技局、科协牵头,组织开展科技示范户(基地)培育与培训,到2010年培育500个科技示范户(基地)。 2、广泛开展农村科普实践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农林局、科协牵头,组织实施“百千万科技兴农富民工程”,在全市选拔20名农业科技专家分别与20个行政村进行结对挂钩,培育2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推广普及20项新技术、新品种,帮助500个农户实现依靠科技致富的目标。由市农林局、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送科技入户活动,到2010年实现送实用技术到3000个核心户的目标。由市科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继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三下乡”、农业科技110服务、科技结对等活动。 3、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镇、区和科普示范镇、区、村、户等创建活动,到2010年创建成省级科普示范镇3家。由市科协、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到2010年培育10个镇江市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由市科协、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培育和资助一批优秀农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普带头人,不断促进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4、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镇区科协组织,明确由分管领导任科协主席,科技助理任秘书长;在每个行政村建立科普工作站,明确一名专兼职科普员,并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发展新型农业生产和流通服务组织,培育30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1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5、加大农村科普力度。推进科普画廊(宣传栏)建设,到2010年全市各镇至少建成10米科普画廊2座,各行政村至少建成一座4米科普宣传栏;由市委组织部、市广电局、科协等部门牵头,制作一批符合扬中区域特点的农业生产技术科教片,编印一批农村教材和科普读物,提供给农村基层使用。 (牵头部门:市农林局、科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保局、工商局、供销总社、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水农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2、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培养8000名生产和服务一线,特别是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全市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新增比例达2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新增比例不低于15%。 3、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两争一树”(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等活动,着力弘扬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全面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4、创新社区科普活动的机制和方式。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学校、社区学校、市民学校的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牵头部门:市劳保局、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团市委、妇联、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广大干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将现代科技知识课程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修课程之一,提高干部的执政素质、执政本领和决策水平。到2010年培训镇局级领导干部500名,公务员参训率达90%以上。 2、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技术普及。举办高层次论坛、讲座、主题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开展科普知识有奖读书竞赛等,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科普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次科技报告会;公务员每年参与1次以上科普活动。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 (五)科普基础工程建设行动 1、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组建专家库和讲师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不同群体提供科普志愿服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发挥各级学会特别是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与轮训。加强科学教育研究,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充分发挥金山学院、市职教中心、镇区成教中心、函授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优势,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牵头部门:市教育局、人事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劳保局、农林局、文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 2、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牵头部门:市科协、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农林局、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社科联) 3、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在扬中电视台、广播电台、扬中简报开辟科普专题(专栏),加快建设科普网站,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农林局、文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 4、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扬中科技馆建设,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功能。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一批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扬中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以及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科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农林局、文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镇区、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并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各镇区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科普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助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3、建立监测评估体系。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为指导,结合扬中实际,建立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4、培养人才队伍。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的采编人员、科普设施的辅导员等专职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5、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制订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科研成果和学术成果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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