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颁布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摘要: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共建和谐辽宁,辽宁省政府于2006年9月16日正式颁布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辽政发36号文件)(以下简称《辽宁 ...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共建和谐辽宁,辽宁省政府于2006年9月16日正式颁布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辽政发[2006]36号文件)(以下简称《辽宁省科学素质纲要》)。《辽宁省科学素质纲要》的颁布实施,体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意志,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获取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的强烈愿望。 《辽宁省科学素质纲要》站在战略的高度,结合辽宁实际,从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努力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出发,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方针、目标,突出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类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提高为主要内容,为配合和保证“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顺利进行,重点实施了“四大基础工程”,即“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同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条件和组织措施。《辽宁省科学素质纲要》共有六部分重点内容组成,是辽宁省历史上第一个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性文件。 辽宁省政府负责领导《辽宁省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承担规划、监督、协调和服务等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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