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2006-7-14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267| 评论: 0

摘要: 7月10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

7月10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景海燕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冀东同志作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说明及有关工作的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自治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同志和自治区科协主席王怀玉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制定和发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国际激烈竞争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继国家做出建设创新型国家重大决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科学素质纲要》的精神实质,推动我区贯彻实施工作的全面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把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经过研究,决定事项以下:

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自治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文件制度和督察制度。确定了全区“十一五”期间公民科学素质所要达到的目标与工作进度,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方各级政府所需承担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和《实施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印发。

二、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和工作分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要紧紧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为科技传播重要载体的作用;要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推动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要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的主体,切实引导和激励全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三、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把《科学素质纲要》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实施工作方案》提出的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共同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承担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相关责任,协助牵头部门提出所参与行动或工程的总体安排建议,制定本系统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也要自觉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与本部门已有的科普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之中。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负责本地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要尽快建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机构,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自治区各责任单位于8月中旬前完成本系统“十一五”期间贯彻实施方案和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各牵头单位于8月底前完成各自行动或工程的组织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份汇总完成全区贯彻实施的总体方案。各地可参照自治区的进度安排当地的工作。

四、会议要求,自治区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的规定,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确保《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五、会议决定,适时召开自治区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动员大会。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