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6-7-14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208| 评论: 0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政办字19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全民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19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连 辑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孙惠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吉祥 自治区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成 员: 董树君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阿 龙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包满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成保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马 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张 华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勤学 自治区人事厅助理巡视员

纪大才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布 仁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增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额尔敦巴雅尔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永纲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张淑华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王学俭 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

陈普凡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于 平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科协副主席陈普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科协副主席于平兼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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