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以后大型建筑禁用欧式风格 城市风貌应有重庆特色
《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试行,高层建筑不能集中挤在路边 大型建筑设计成欧式风格、高层建筑沿街“排排座”、鲜艳刺目的彩色幕墙……这些建筑设计在我市行不通了。昨日,重庆市规划局下发《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并于即日起试行。市规划局副局长邱建林说,城市风貌、建筑应有“中国风格”、“重庆特色”,避免风貌凌乱和没有文化传承。 《规定》试行一段时间后,会对内容进行微调并固定下来。 建筑风格 大型建筑禁用欧式风格 现状:西班牙风格、威尼斯小镇、英伦风情……一些模仿异域风格的大型建筑,在我市很多地方存在,一些公共建筑也不例外。 此外,“两江四岸”沿线部分地段,布置着凌乱的建筑,让人看不到漂亮的江景。 禁止:《规定》中明确,全市禁止公共建筑、大体量建筑,采用西洋或欧式建筑风格,让中华文化在城市建筑风格中传承。城市建筑也不能盲目模仿各种异域风格,一些不伦不类的低劣建筑被禁止修建。 提倡:公共建筑和重要地段的建筑,要美观大方、有较好的色彩和品质感,用现代建筑饰材或有特色的本土材料,与建筑用途、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连续协调的街景。 容积率在1.0及1.0以下的“两江四岸”头排地块和城市重要区域,采用地方传统的建筑风格。 另外,我市有“一圈两翼”,主城、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地区,也各自有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特征。在城乡建筑规划设计中,鼓励建川东和巴渝地区的传统建筑,以及本土民居风格。 高层建筑 不能集中挤在路边 现状:很多高层建筑在主干道两边“排排座”,把一条街道挤得密不透风,也没有层次感。高层建筑顶部多平庸,经过艺术设计的较少。 禁止:高层建筑不能大量集中沿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布置,要富有趣味和变化,合理布局、让人感受到开敞的城市空间。临街建筑群形态、天际轮廓线要有变化,通过艺术设计进行建筑顶部造型,但顶部造型体量不能太大。一些密度大的高层住宅,不能太琐碎、太花哨。 提倡:城市各片区,要形成较协调的城市建筑高度。城市风貌控制区,建筑高度通过充分论证后建设。 天际线 “两江四岸”要注重天际线 现状:连绵起伏的山脉,鳞次栉比的高楼……我市不同地段有不同的天际线,比如渝中区解放碑等地,是由不同高度的建筑形成的天际线,而两路口大坪一线则是山脉形成的天际线,给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市有的地段天际线却比较随意,看上去也比较凌乱。 禁止:不按规划破坏天际线。 提倡:我市有很多文化旅游区、镇乡,规定建沿江、沿山地段的低层、多层建筑时,采用坡屋顶。主城“两江四岸”、主次干道、傍“四山”的建筑,建筑和风貌设计要更注重天际轮廓线。 设计城市重要地段的公共建筑,或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具有历史传承的风景名胜区时,要有地方传统风格的建筑造型,比如,青砖、灰墙、黛瓦等建筑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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