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试及培训的通知
根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2000年4月28日《关于印发〈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室协字[2000]第014号)精神,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定于2004年10 月 2 日至2004年10 月 6 日在北京中心美术学院建筑学院举办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试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试等级: 1、 高级室内设计师 2、 室内设计师 3、 助理室内设计师
二、 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㈠、高级室内设计师 1、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 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或二年以上的研究生课程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 ⑵、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六年以上; ⑶、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 2、业绩 ⑴、主持设计大型室内设计工程项目五个以上。 ⑵、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论文,或著有专著,或在全国室内设计大展中获得过铜奖以上的奖项。 ⑶ 、能够熟练把握一门外语。
㈡、室内设计师 1、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 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的研究生课程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 ⑵、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⑶、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2、业绩 ⑴、主持设计室内设计工程项目二个以上。 ⑵、能够熟练把握一门外语。
㈢、助理室内设计师 1、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 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一年以上; ⑵、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2、业绩 ⑴、参与设计室内设计工程项目三个以上。 ⑵、能够熟练把握一门外语。
注:相近专业主要指: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舞台美术设计及各类绘画专业。
三、考试内容 1、室内设计理论(三小时)。 2、现场命题设计(六小时、手绘),内容包括:平面设计、重点立面设计、重点部位节点详图、透视效果图及设计说明。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04年10月6日 2、考试地点:中心美术学院建筑学院
五、资格证书颁发程序 考试结束后,根据设计师申报的级别,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的“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卷,结合考试前对申请者学历、业绩等条件的审核,对审核及考试合格人员,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相应级别的室内设计师证书。
六、考前培训内容: 考前培训主要设置《室内设计》、《专业设计基础》、《室内设计程序及概念表达》等课程,特聘请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理事长、设计委员会主任、中心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张绮曼教授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授课。
七、考前培训时间:2004年10月2 日至5 日
八、考试及培训费用: 1、考试费:600元/人(含考试、阅卷、评审及证书费)。 2、培训费:2000元/人(食宿由主办方负责推荐,费用学员自理)。 注:不参加培训者,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九、报名时间:2004年9 月1日至 20 日
十、考试及培训报名地点: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6号 中心美术学院建筑学院二层C205室,邮编 100102 )。
十一、联系电话:010-64770998 联系人:耿莉
十二、注重事项: 1、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实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主持设计项目的主要设计资料等,以备查验。 2、 考试时需自备常用绘图工具,包括:三角板、绘图笔、彩色铅笔等。考 场负责提供:绘图板、绘图纸及丁字尺。
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试及培训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