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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前来广州分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2011-4-21 08:4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82| 评论: 0

简介:近日,应广州分公司邀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何丽君、副部长孙建平前来广州分公司进行调研活动。何部长一行在广州分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曹永生,副总工程师、企业发展部部长桂宏林的陪同下,针对项 ...
近日,应广州分公司邀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何丽君、副部长孙建平前来广州分公司进行调研活动。何部长一行在广州分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曹永生,副总工程师、企业发展部部长桂宏林的陪同下,针对项目合同、分包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状况等内容,先后前往广东省连州至怀集公路第17标项目、广州至乐昌高速公路T26标项目、中山沙溪至月环段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东莞市虎门镇长堤路市政工程第三标段项目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采取了听取负责人口头汇报,查阅各类已签合同文本和项目风险管控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调研。经过为期三天的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致认为:广州分公司的项目合同、分包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等工作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整体情况呈现良性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个别项目部在分包结算方面的操作细节不甚完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引起特别注意。针对以上情况,调研组对广州分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逐步完善适合广州分公司和项目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分包管理、法律风险控制中的具体职责。
二是要加强对分包方“四证一照”、法人资质的核查,深入开展资格预审、资信调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同时对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队伍进行资格考察。
三是要注重合同技术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应及时跟进,交底的内容应当详细、具体;同时应加强规范起草合同文本和及时更新合同信息台账工作。
四是要加强风险管控工作。要根据项目特点列出风险源清单,编制风险预控方案;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评估报告。(信息来源:中华铁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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