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论文 建筑监理论文 查看内容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2014-5-18 11: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41| 评论: 0

摘要: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设计单位 ...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3.工程监理单位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理方法:

  (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现场料堆偏高,有可能滑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则监理工程师应当( )。

  A.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C.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D.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答案】A

  【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单位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

  5.施工机械设施安装单位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责任编辑:tracy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