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设计地下开采通风与安全规定
摘要: 【学员问题】矿山工程设计地下开采通风与安全规定? 【解答】1、矿井通风的设计负(正)压,不应超过2940Pa. 2、巷道掘进局部通风方式可采用压入式或混合式,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
【学员问题】矿山工程设计地下开采通风与安全规定? 【解答】1、矿井通风的设计负(正)压,不应超过2940Pa. 2、巷道掘进局部通风方式可采用压入式或混合式,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井下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导水断层、陷落柱、矿井水淹区、井田边界处,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与井底车场连接的大巷内设置防水闸门;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其附近适当地点也应设置防水闸门。 5、矿井设计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应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个体防护等结实合防尘措施工;回采取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喷雾洒水、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等结实合防尘措施。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进,必须采取设置自动水幕,撒布岩粉,设置水棚、水借助、岩粉棚等有效的防隔爆措施。 6、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应根据自燃危险等级采取建立灌浆系统、使用阻化剂、均压技术、配备惰气灭火装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灌浆系统必须配套。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