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供水规划获批 日供水量396万立方米
摘要: 摘要 :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市城市供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复。《规划》通过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供水系统布局,协调好各供水区供水场站设施及外部网大系统的建设,加强 ...
摘要: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市城市供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复。《规划》通过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供水系统布局,协调好各供水区供水场站设施及外部网大系统的建设,加强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性,对保证将天津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包括总则、水资源综合配置规划、供水工程规划、供水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前供水对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规划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七部分,确定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范围为全市域建制镇以上的城市区域,重点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和规划新城。《规划》在引滦、引江和于桥、尔王庄、北塘、北大港、王庆坨等5座调蓄水库为总框架的原供水系统下,按照空间结构将本市划分为11个供水片区,并结合现状水厂和管线情况,合理确定原水管线、水厂和水厂以下供水干管等供水系统工程的布局及规模;采用合理的城市生活、工业等用水定额,预测2015年城市需水总量18.67亿立方米,2020年26.32亿立方米。《规划》明确,2015前建设原供水管线209.41公里,新建和扩建地表水厂5座,改造水厂6座,地表水厂总供水能力由现状361万立方米/日提高到396.5万立方米/日;2020年前建设原水供水管线42公里,新建扩建整合地表水厂6座,地表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514万立方米/日。 《规划》要求,此规划是天津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局部规划调整的,由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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