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高程控制一般规定
摘要: 【学员问题】施工高程控制一般规定? 【解答】1、原有高程控制点数量及分布不能满足施工放样要求时,应在原有高级水准点基础上加密施工水准点。 2、施工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施工影响小,不易发生沉降和 ...
【学员问题】施工高程控制一般规定? 【解答】1、原有高程控制点数量及分布不能满足施工放样要求时,应在原有高级水准点基础上加密施工水准点。 2、施工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施工影响小,不易发生沉降和位移的地点,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3、施工高程控制点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精度要求,其中码头、船坞、船台、船闸和滑道施工高程控制应按三等水准测量进行。 4、施工水准点的埋石规格可按规定执行。 5、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水准点进行校核。 6、在常规水准测量较困难的测区,可采用GPS高程测量建立四等及图根高程控制网。 7、当原有水准点无法继续保存时,应按原水准点的等级要求引测至地基稳定处。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