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程控制测量的一般的规定
摘要: 【学员问题】高程控制测量一般规定? 【解答】第1条 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础。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进行测量时,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小测区联测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
【学员问题】高程控制测量一般规定? 【解答】第1条 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础。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进行测量时,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小测区联测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第2条 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等级的划分,应依次为二、三、四五等。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 第3条 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当加密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