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日前,安徽省法制办全文公布《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新房老房都要达节能标准 为保新建筑节能达标,《办法》设置重重关卡,从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销售和保修等六个环节,对新建建筑节能实施全过程的监管。 《办法》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且,今后买房,开发商使用了什么样的墙体保温技术、用了什么种类的节能门窗,消费者都能清清楚楚!因为,《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针对既有建筑节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外遮阳、门窗改造、幕墙抗热辐射等经济合理的改造措施。 12层新建建筑须安太阳能 《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根据建筑所在地的地理气候条件,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针对我省气候条件,对新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要求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 此外,《办法》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根据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和节能运行管理的要求,建造优于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绿色建筑。 据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办法》要求,绿色建筑优先设计使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雨水回收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立体绿化等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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