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知识点: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2014-4-11 14:1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2| 评论: 0

摘要:   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 ...

  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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