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市政知识点: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管道地基处理

2014-4-11 14:3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7| 评论: 0

摘要: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管道地基处理与安管:   1.地基处理   (1)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 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2)排水不 ...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管道地基处理与安管:

  1.地基处理

  (1)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 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2)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 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

  (3)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4)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2.安管

  (1)管节、管件下沟前,必须对管节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

  (2)采用法兰和胶圈接口时,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上、下游管道接装长度、中心位移偏差及管节接缝宽度和深度。

  (3)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齐平,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倍壁厚,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 mm.(4)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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