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府拟150米以上建筑设震动监测
摘要: 2月20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大型水库大坝、跨江大桥、发射塔、城市轨道交通、15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等,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草案除提出在重大 ...
2月20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大型水库大坝、跨江大桥、发射塔、城市轨道交通、15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等,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草案除提出在重大工程、高层建筑需设置震动监测外,还提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需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 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队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登记并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建立地震预报意见统一发布制度,禁止制造、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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