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2014-4-11 14:1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54| 评论: 0

摘要: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保管人的义务   (1)验收的义务。   (2)出具仓单的义务。   (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通知的义务。   (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 ...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保管人的义务

  (1)验收的义务。

  (2)出具仓单的义务。

  (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通知的义务。

  (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

  (6)损害赔偿的义务。

  2.存货人的义务

  (1)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

  (2)说明的义务。

  (3)按时提取仓储物。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3)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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