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劳动者单方解除

2014-4-11 14:1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6| 评论: 0

摘要:   (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随时解除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 ...

  (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随时解除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反法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其中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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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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