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2014-4-11 14:2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1| 评论: 0

摘要:   (1)申请   (2)受理   (3)审理   (4)执行   1)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3)仲裁裁决-应在收以申请的60日内作出。   4)对 ...

  (1)申请

  (2)受理

  (3)审理

  (4)执行

  1)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3)仲裁裁决-应在收以申请的60日内作出。

  4)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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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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