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设计指导意见》本月实施
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对道路、桥梁、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设计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 据悉,近几年长沙市城市道 ...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精细化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对道路、桥梁、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设计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
据悉,近几年长沙市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日新月异,2011年长沙市城市道路里程达到2390公里。根据最新调整深化的长沙市骨干道路网规划,长沙还将新增、提升一批快速路、主干路。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内容涵盖道路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及桥梁工程等方面,并对绿色道路设计、精细化设计要求、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特殊部位路面设计等内容予以了明确。 针对目前长沙有的道路存在行道树树穴和设施布置挤占行人步行空间的情况,《指导意见》规定“七类设施”(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设施)应在大于3米的人行道内设置,设置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8米;“广告设施”应按广告设置规划进行整治;所有路口人行道上应无“七类设施”和“广告设施”。 盲道上出现电线杆、盲道被车挡道这样的交通尴尬也将随着设计精细化的深入而逐渐消失。 这次《指导意见》强调盲道应设在人行道内侧(靠建筑物一侧)25~60厘米处,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树穴、窖井等障碍物,避免被人行道上停放自行车的位置阻碍,在设计上尽可能避免盲道受到障碍物的影响,为残疾人提供安全与方便的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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