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保人考函[2010]13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19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10年9月11日、12日举行,本年度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考试说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考试专业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6月7日至11日。 各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并加盖公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持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2份复印件,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到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3355056)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六、考试说明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七、考试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违纪人员的处理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专业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冀人发[2004]76号)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2年内不得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等。 九、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 附件: 1、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附件1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工作人员填写)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下载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学历指:博士、硕士、双学士或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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