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11日
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11日。 考生可直接登录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ccrjk.com)或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长春地区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 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请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并可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将被系统自动缩定,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2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2日至1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无补报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录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教材征订由省建设厅负责。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88957352;考前培训请联系建设工程教育网,电话:010-82326699.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2009年建设工程教育网聘请国内权威的建造师考试辅导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普通班”、“精品班”和“实验班”三大辅导方案,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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