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13日至8月10日网报
穗人考中心函[2007]98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77号)精神,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17个专业中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8月10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三)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8月2日至8月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四)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试方式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三)关于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问题 1、已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2、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关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作答及注意事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①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四、其他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按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3.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5.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6.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7.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4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附件2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相应的“报名发证登记表”(附件3、4)和上传照片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到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发证登记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相应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7)和考务费到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报名。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五)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考条件(二)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考条件(一)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注:1.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由报名点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2.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审批盖章。
⒊考试合格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请 认 真 阅读 以 下 内 容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位)证明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注:1.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由报名点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2.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审批盖章。
⒊考试合格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5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核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注:1、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附件6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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