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地点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1、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苏州市东大街288号)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人事局职称事务所 (常熟市珠江路222号)52805322 昆山市:昆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四楼)57339006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人事局职称科 (太仓市上海西路5号)53542494 2、现场资格初审时,新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当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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