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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破特大盗电案 老板开出月薪三万雇人偷电

2013-11-26 23:5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57| 评论: 0

摘要: 摘要 :新疆伊犁州一家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以3万元月薪雇了一个人来偷电,每天偷电约8个小时,8个多月共偷电5744.74万千瓦时,窃电造成损失2068.1万余元。   据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民警介绍,这是新疆区内首例特大 盗 ...
摘要:新疆伊犁州一家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以3万元月薪雇了一个人来偷电,每天偷电约8个小时,8个多月共偷电5744.74万千瓦时,窃电造成损失2068.1万余元。
  据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民警介绍,这是新疆区内首例特大盗窃电能案。今年8月24日,该局刑侦支队接到报案称,新疆某有限公司电力主控室内的电压线被人为抽出,存在窃电情况。
  新疆伊犁州公安局与伊宁市公安局立即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发现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涂某某2007年从福建来到伊宁市投资建厂,成立了新疆某硅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该公司位于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内,主营产品为微硅粉、工业硅等。
  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生产硅主要是用电,每生产1吨硅大约需要用电1.4万度(1度电=1千瓦时)。
  经查,2012年9月底,涂某某雇用具备窃电技术的福建人黄某某窃电,涂某某每月向黄某某支付3万元报酬。自2012年12月9日至2013年8月24日,39岁的黄某某采取拔出公司配电柜里A相和C相线端,致电表停止读数计量的方式,每天窃电约8小时。
  经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配电设备进行鉴定,自治区电科院对公司电力负荷曲线图数据进行测算,结合伊犁州经信委函书,认定该公司在此期间窃电量为5744.74万千瓦时,窃电造成损失为2068.1万余元。
  2013年10月15日和11月17日,专案组先后在湖北武汉、伊宁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涂某某二人抓获。经DNA比对,该公司电能表线端表面留有黄某某的DNA,经审讯,二人对盗窃国家电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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