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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杜绝“短命”现象

2013-11-9 15:1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17|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有关城市标志性短命建筑的报道,总能吸引人们的眼球。按照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现实情况是,国内建筑的实际寿命与 ...

  近年来,有关城市标志性“短命建筑”的报道,总能吸引人们的眼球。按照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现实情况是,国内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一般而言,民用住宅的实际“寿命”明显低于预期,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步入城市开发的高峰期,各地纷纷大拆大建,导致建筑“短命”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但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更将对人们的生存环境构成威胁。

  建筑物作为一件制成品,在建造过程中,涉及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等诸多环节,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把关不严或者敷衍了事,整个建筑的质量就难以保证。而造成国内建筑物提前“报废”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城市的规划设计改变所致。由于城市管理者的眼光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数年前的城市规划与今天的城市发展大相径庭,而城市管理者受错误的政绩观的驱使,大搞“形象工程”,热衷于大拆大建,从而导致城市建筑成为“短命鬼”;另一方面,也存在开发商故意制造建筑质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即使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开发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也会人为制造建筑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在开发住宅小区时,如在开发范围内有旧建筑物妨碍其开发,即使建筑物仍可使用,他们也会游说管理部门,挖空心思将旧建筑拆除,取得土地开发权以牟取暴利。

  很显然,城市建筑“短命”现象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目前国内城市建设规模正处于高速膨胀期,烧制水泥用的优质矿料已很短缺,配制混凝土的砂石在许多地方也已十分紧张。一些地区开采砂石已经严重毁损河床、破坏植被。假若今后每年基本建设仍要消耗大量混凝土,按照传统的取用方法将难以为继。

  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有限不容挥霍,必须尽快采取必要的措施。事实上,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建筑“短命”问题,都是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不作为息息相关。所以,遏止建筑“短命”现象,需要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管,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严格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的方式。

  除此之外,还应采取措施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一方面,从规划阶段起,就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从其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使其符合所在地域的整体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在建设施工阶段,也应对施工企业采取全方位的制约机制,除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制约以外,还要有工程保险单位、银行、舆论等多方面的有效约束。

  同时,还应提高从事建设单位的准入门槛,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除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以确保建筑质量外,更要在建筑工程峻工后搞好质量验收,并对其后期维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这样,兴许能够有效杜绝城市建筑“短命”现象。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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