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拆楼下违建 浙江嵊州一中学老师8年打5场官司
8年来,嵊州普通市民王晓芳的“敌人”,就是一间违建的房子。
在当下的中国城乡,这样的房子,其实很普遍。可是,它遇上了王晓芳。“八年了,抗战都胜利了。”朋友们这样和她打趣。“太累了。”王晓芳自己则苦笑着说,她手里拿的是一份份判决书。8年里,王晓芳一共打了5场官司,其中4次“民告官”,过程曲折。为了打赢官司,王晓芳自学法律,连考两次通过了司法考试。法庭上,她也从不请律师,带着丈夫出庭,还自写诉状。 最终,她赢了。 几天前,这间房子终于拆了,只是,除了高兴,王晓芳的心里依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缘起 楼下邻居搭了一个违章建筑 今年48岁的王晓芳,是嵊州名校马寅初中学的老师。她丈夫也是教书的,一家人的日子原本很平静。 改变发生在2004年7月。王晓芳一家搬进了滨江城市花园小区的新房,住在五楼。 三楼和四楼的业主姓陈,是个老板。他在三楼北面36.8平方米的商铺平台上动起了脑筋。 陈老板先是砌了一个房间,后来又在房间上加建了一个一层楼高的雨棚,正好位于王晓芳家北房间、厨房和卫生间的窗下。 这还不算完。没多久,陈老板又将违建的房屋改成了厨房,因为没有烟道,油烟经常散发到王晓芳家。从陈老板违建开始,王晓芳就不断向房产公司反映,但没有任何效果。她又找到陈老板家人交涉,依然没人理会。 2005年,王晓芳向当时主管违法建筑执法的嵊州市建设局反映,没有收到回复。在不断的反映中,两年过去了。 第一场官司 告邻居违建 时间:2006年7月结果:证据不合规定,撤诉 无奈和气愤之下,2006年7月31日,王晓芳把房产商和邻居陈老板一起告上法庭。 这是她第一次打官司,没有找律师,“心里很紧张。” 庭审时,法官告诉她,因为没带证据原件,只能撤诉处理。当时的王晓芳并不知道,只要补充了证据,还可以再次起诉。 咨询律师后,王晓芳觉得“被诳了”。这让她深受刺激,决心暂停诉讼,苦读法律。 其实从2003年起,王晓芳就自学法律,2007年,王晓芳考出法律本科。接着,她又参加了司法考试。 第一次,没过。2009年,44岁的王晓芳终于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场官司 告建设局“以罚代批” 时间:2010年10月结果:建设局主动撤销处罚决定 通过司法考试后,王晓芳前往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学习经验。有个律师给她出主意:“不要打民事官司,直接行政诉讼,告政府部门不作为。” 王晓芳一下子找到了那扇门。 2010年,拆违的管辖权由建设局转移到了城管执法局。同年7月,王晓芳向城管提出了拆违申请。 城管回复说:之前建设局已对这个违章建筑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3680元、暂保使用”,所以,不能受理她的申请。 王晓芳很快用法律知识找到了关键点:“罚款不等于审批通过,以罚代批是法律所禁止的。” 2010年10月9日,她把嵊州市建设局告上法庭,这也是她第一次“民告官”,“家里人都很支持我。” 还没开庭,嵊州市建设局就主动撤销了处罚决定,他们建议嵊州城管重新处罚。 这让王晓芳看到了希望。她撤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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