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务员建集资房 失却民心的馊主意
在1月23日开幕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广东省民建、省台盟都提交提案,建议通过建集资房等方式,解决省直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具体建议是:政府拿出一块地建集资房或成本房,允许各单位以集资等形式实行旧区旧房改造改建。(1月23日《南方日报》) 此语一出,立即招来网友的“板砖”。有网友质疑说:“只有公务员买不起房吗?这叫其他低收入者情何以堪!”也有网友把此事与前不久29名硕士争抢哈尔滨市环卫工编制一事联系起来,感叹道:“怪不得人人都向往当公务员,福利好呀!”不过,在我看来,为公务员建集资房的提案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层浪,是因为委员们看到了问题,却开错了药方。 不错,眼下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工薪一族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房价水平,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广州目前中心城区住房均价已达2万多元/平方米,而普通科级公务员月收入仅5000元左右。拥有一个温暖的小窝,对很多年轻公务员来说是个颇为奢侈的梦想。不过,奇怪的是,比公务员收入还低的普通工薪一族更买不起房的事实,为什么没人看到?可见,为公务员建集资房是个不折不扣的馊主意! 在计划经济时代,集资建房是福利和权力的象征。手中有钱有地的单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为职工提供优厚的住房待遇,然后尊卑有序地分配,行政级别越高,享受的住房资源越多。然而,这种做法隐藏着很多问题。一方面,住房体系依附在公务员的收入分配体系中,造成公务员与社会其他阶层利益落差过大。同时,单位集资建房具有排他性,实际是垄断了资源。为此,2006年,原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将住房从权力体系中剥离出来。 如今,重提为公务员建集资房,显然是开历史的倒车,势必造成新的不公平。纳税人已经为公务员支付了工资和报酬,没有义务继续为其提供住房等额外福利。更重要的是,在广大中低收入阶层为买不起房苦苦煎熬时,国家公职人员却可以“先天下之乐而乐”,必然会割裂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激化社会矛盾。 眼下,非理性的高房价已成为全民公敌,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员理应努力解决全社会住房保障问题,追求“兼济天下”,而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独善其身”。为公务员建集资房无助于消除收入跑不过房价的民生痛感,真正对症下药的方子应该是坚持房地产调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收入倍增计划,逐步推动房价收入比合理回归。诸如为公务员建集资房这样的“旁门左道”,实属饮鸩止渴,不要也罢!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