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任安:为何千万大桥建成6年未通车
安徽省阜南县与河南省淮滨县交界处一座投资过千万元的方集洪河大桥,在建成6年后却迟迟未能通车,当地百姓只能“望桥兴叹”。据悉,方集洪河大桥坐落在淮河最大支流洪河上,由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水利厅和阜南县人民政府共同在2003年出资建设,全长396米,桥面宽10米,投资总额近1300万元。2006年9月该大桥主体工程建设完成,但是这座涉及洪河两岸12个乡镇,数十万群众的大桥至今未能通车。(7月27日新华网) 什么原因呢?河南省淮滨县交通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局长表示,该桥河南省端桥头接线道路长达13公里,由于修建道路的投资巨大,当地财政力量难以负担,曾多次向上级部门申报建设计划,但一直没有下达。而河南省交通厅规划处回复称,该连接线属于淮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2009年至2012年,河南省交通厅共安排淮滨县县乡公路建设规模112公里,安排补助资金3280万元,可能是因为建设任务重,淮滨县一直未能将该项目列入建设计划。下一步,他们将积极督促淮滨县委、县政府,将该项目尽快列入建设计划,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建成通车。 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千万大桥之所以六年不通车,有两个原因,一是金钱原因,二是懒惰原因。金钱原因是客观理由,懒惰原因是主管理由。总之,是没有把公款工程为民造福的实际效益放在第一位,所以,具体实施者就不愿意想办法克服困难,所以就是总是有依赖思想,最终造成了这个怪象。 现实中,我们有些工程建设的时候,总是轰轰烈烈,气壮山河,让人振奋,但工程建设后,由于配套工程的不到位,往往让工程建设的实际效益缩水,甚至工程成为无效益工程,这种现象已经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一个疾病了,为了治疗这个疾病,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公款工程的效益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公款工程,从设计到落实,我们有质量检测机制,但缺少效益责任追究机制。我认为,这个效益责任追究机制很有必要建立,这是让公款工程效益落到实处,防止作秀工程的有利手段。这个效益责任追究机制可以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款工程一旦落实,就规定时间,让公民评价这个公款工程的实际效益,这个评价可通过网络评价,直接在网络上曝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建立公款工程效益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没有实现公款工程效益的工程,要直接问责工程的实施主体,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我想,有了民意监督与制度惩戒,公款工程的效益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了,国家有钱了,我们会有许多公款工程,但是,如果这个公款工程不能发挥出实际效益,那么,这个公款工程就成了浪费工程,就成了断头工程,这是人力与物力的损失,也是对百姓对公款工程信心与希望的一种伤害。 期盼千万大桥建成6年未通车的现象不再有,期盼早日建立公款工程的效益责任追究机制,让公款工程真正发挥出社会公益效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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