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根据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查处土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根据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遵照执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文书格式自行废止。 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