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按照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25-27日在北京举办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专题研修班,由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请各地认真落实有关人员参加研修。 附件: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研修班方案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 一、研修目的 通过研修,使各地建设系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搞好资源综合利用。研究解决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状况的根本途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大力开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实施各项制度改革,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修对象 各地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研修内容 1、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建筑“四节”,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 2、国际能源资源形势和我国能源资源战略; 3、我国建筑节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4、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5、依靠住宅产业化提高住宅品质; 6、加强建筑市场监督,促进建筑“四节。” 四、研修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05年11月25日—27日,11月24日报到。 研修地点:全国市长培训中心,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日报社对面)。 五、其他事项 培训费600元/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方式: 建设部干部学院:张燕 电话:010-64926989,手机:13810650623 传真:010-64914592,E-mail:jwc@jsbgbxy.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天建大厦(100029) 请各单位于2005年11月19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建设部干部学院。 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