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广厦建筑设计事务所、大连市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的通知
摘要: 广东省建委、大连市建委: 广厦建筑设计事务所、大连市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两单位是我部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单位。在我部进行的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换证过程中,发现两单位情况与原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要求发生了 ...
广东省建委、大连市建委: 广厦建筑设计事务所、大连市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两单位是我部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单位。在我部进行的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换证过程中,发现两单位情况与原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要求发生了根本变化,已不适合继续进行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工作。经研究,撤销广厦建筑设计事务所、大连市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原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特此通知。 请广东省建委、 大连市建委收到文件后,于2000年4月25日前将上述两单位的原设计证书收回交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并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广州市建委、辽宁省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