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有关学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召开期间,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有关学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召开期间,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