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部在《两纲》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最近,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最近,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中期评估工作作出部署,其中提出了建设系统开展中期评估的主要任务和要求。为此,我部今年上半年将围绕国务院妇儿工委赋予我部的关于“在拟定城乡规划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作中,注意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儿童创造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职责,对《两纲》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检查评估本地区2001年以来履行相关职责、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今后五年促进《两纲》终期目标实现的思路和措施。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规划编制与管理上,如何为城镇居民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 2.在规划管理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04]167号)和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精[2004]219号)的情况; 3.市政公用行业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规定和执行情况; 4.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规定和执行情况; 5.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制性条文的制定情况,以及涉及妇女儿童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情况; 6.妇女儿童设施环境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情况,建筑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情况。 二、请各地区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报告,连同相关文件、材料,于2006年5月20日前一并报送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宋志军;电话:010-58934007。 三、开展《两纲》中期评估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列入议程,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