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建设部“三河三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2013-3-30 16:3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1| 评论: 0

摘要: 有关省、市政府、建委(建设厅),部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战略,依据国务院明确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污水集中处 ...
有关省、市政府、建委(建设厅),部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战略,依据国务院明确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要求,为加强对“三河三湖”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的协调,保证“三河三湖”流域污染治理任务的如期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部“三河三湖”流域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部“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宝江 建设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允宽 综合财务司司长

  李东序 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组 员:武 涌 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王天锡 综合财务司副司长

  刘昌兴 城市建设司市政建设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为临时办事机构,挂靠部城市建设司,暂定6人。办公室主任由刘昌兴同志担任,其他人员由部综合财务司计划处、有关协会和部直属设计研究院抽调。

  三、办公室职责

  ㈠了解“三河三湖”流域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有关省、市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协商沟通。

  ㈡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报告与建议。

  ㈢对有关项目的立项给予支持,帮助地方争取中央或国际援助资金,或国内外贷款。

  ㈣研究相关政策,为今后全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税费政策的制订积累经验。

  ㈤检查和督导各流域治理规划的执行,根据领导小组对有关省、市政府提出的进度要求进行检查落实。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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